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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运输近70只夜鹭眼睛被残忍戳瞎 非法捕猎可判无期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9-10 浏览:
导读: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鲎120只,活体夜鹭132只、死体夜鹭90公斤。“太残忍了,他们为了方便运输,居然把夜鹭的眼睛戳瞎。”边防战士小李面露不忍。

为方便运输近70只夜鹭眼睛被残忍戳瞎 非法捕猎可判无期

  【夜鹭眼睛被戳瞎】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鲎120只,活体夜鹭132只、死体夜鹭90公斤。“太残忍了,他们为了方便运输,居然把夜鹭的眼睛戳瞎。”边防战士小李面露不忍。有些被羽毛、鱼线或塑料绳穿过双眼眼脸捆死,嘴巴也被透明胶或绳子封住,令在场边防战士痛心不已。

  当晚20许,横江边境检查站执勤官兵在检查岗对一辆由东兴开往湛江方向的客车进行例行检查,官兵打开客车行李舱后,便闻到一股浓浓的腥臭味,舱内有6个大竹筐和7个连着打氧机的泡沫箱。官兵在大竹筐中发现一批活体夜鹭,便想对泡沫箱进行开箱检查,司机却推说泡沫箱中是花蟹,靠打氧机维持,开箱会导致花蟹缺氧死亡。

  对话中,官兵发现司机满头大汗,神情异常紧张,断定箱中必有蹊跷。随后,官兵在7个泡沫箱发现一批活体中华鲎和冷冻死体夜鹭。官兵再次细致检查全车,分别在车顶、车中暗格等部位查获14个装有活体夜鹭的竹筐和塑料筐。由于司机无法提供任何合法手续,官兵遂扣押该批中华鲎、夜鹭。

  据悉,中华鲎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物种之一,至今保持着原始生物的样子,因而被称为“海中活化石”;夜鹭为广西重点保护动物,由于数量日益减少,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危”级。

  目前活体夜鹭与中华鲎已被放生,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刑法》第341条第1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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