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请提前告知,我会配合的,但请不要偷拍,因为你们偷拍的都好丑……”安徽一派出所民警包媛媛因为工作时常被偷拍,专门做了一个提示牌。
偷拍侵犯了被拍人什么权益?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把偷拍这一违法行为专门列了出来,并归在了侵犯人身权利这一类违法行为里面: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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