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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男子拳击公交车司机被判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判刑?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04 浏览:
导读:日前,一男子没投钱与司机发生纠纷,在公交车上挥拳殴打司机,导致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紧急制动,多名乘客摔倒,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3年。那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判刑?突出表现是什么?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5月30日报道,一男子挥拳击打公交车司机,导致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紧急制动,多名乘客摔倒……日前,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魏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28日17时许,驾驶员王某某驾驶车牌为湘EC1011的17路公交车行驶至佳惠华盛堂公交车站台时,魏某上车,站在公交车前门门口附近,未投钱买票。当公交车继续行驶至邵阳市十中站台时,一学生上车,魏某不待学生投钱买票即将该学生往车内推。

  司机王某某认为魏某行为不当,批评了魏某。魏某不服,与司机发生争吵,并在公交车已发动、正常行驶过程中打了司机王某某后脑勺一拳,王某某紧急制动,致车内30余名乘客中多人摔倒。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某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且正在行驶过程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殴打驾驶员,妨碍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判刑?

2019年一男子拳击公交车司机被判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确立了科学严密的犯罪体系和刑罚体系。在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方式上,需要区别对待,根据具体情况,适用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另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就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是可以认定构成此罪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现是什么?

2019年一男子拳击公交车司机被判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判刑?

  (一)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私设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任何个人、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私设电网也是一种危险方法,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从主观方面还是从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二)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故意。这种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性相当,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此外,刑法中规定醉酒驾驶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这种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牟取非法暴利或者报复社会,其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四)以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报复社会或者寻求新奇刺激而向人群开枪射击。这种行为,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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