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有编造不存在的客观情况,隐瞒真相故意不告知真实情况。
2.被害人应当因为这些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而受到误导。
3.被害人在错误的认识基础上,自愿将财产交由行为人处置。
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要件,才能认定构成诈骗罪。需注意,在具体案件中,对各要件的认定要结合证据和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是主观故意。犯罪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主观故意,即从行为开始时就蓄意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例如,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二是实施欺骗行为。这表现为犯罪人通过编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或者隐瞒真实信息等方式,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比如虚构自己有特殊关系能帮人办事从而骗取钱财,或者隐瞒商品的真实质量状况进行售卖。
三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被害人因犯罪人的欺骗行为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主动将财物交付给犯罪人。如误以为对方真是能帮忙解决问题的人,进而交付高额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关键要件,才能认定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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