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标准的主要组成部分
房屋价值补偿
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确定,评估方式包括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等。
评估标准通常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
搬迁费:按房屋面积或固定金额计算,例如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不等。
临时安置费:按房屋面积和安置期限支付,例如每月每平方米15元至20元。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针对非住宅房屋,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奖励与补助
提前搬迁奖励、按时签约奖励等,具体金额和比例由地方政府规定。
二、影响补偿金额的关键因素
地区差异
一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的补偿标准差异较大,经济发达地区补偿金额通常更高。
房屋性质与用途
住宅、商业、工业等不同用途的房屋补偿标准不同,商业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能更高。
评估方式
市场评估价、重置价等不同评估方式会导致补偿金额差异。
政策调整
地方政府可能根据城市规划、房地产市场情况等调整补偿政策。
一、货币补偿
定义: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补偿金额,被征收人获得资金后自行解决住房或其他需求。
二、产权调换(房屋置换)
定义:政府或开发商提供安置房,被征收人以原房屋面积或评估价值置换新房,可能需补交差价。
三、房票安置
定义:政府发放“房票”(购房代金券),被征收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用于购买指定房源,并享受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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