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通常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
若为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换句话说,债权人需要先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在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若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借款人在债务偿还上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无需先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就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当借款人死亡后,其遗产需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如果借款人的遗产足以偿还债务,那么担保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借款人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那么担保人需要在遗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承担还款责任。在此之前,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应先就借款人的遗产进行追偿,对遗产执行后仍无法清偿的部分,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也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向借款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主张债权,或者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无论借款人是否有遗产,或遗产是否足以清偿债务,只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都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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