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价值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等因素。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搬迁费:一般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或次数计算。例如,某些地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定金额计算,不足一定金额的按该金额补偿。
临时安置费: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或被安置人口计算,通常按月发放。如果选择自行解决过渡用房,也会给予一定的临时安置费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按非住宅房屋的用途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可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或按被征收房屋一定时期的临时安置费计算。
拆迁补偿通常兼顾户口和人头,具体依当地政策而定,并非单纯按户口或人头支付。
按户口补偿:户口本是确定家庭人口的重要依据,若房屋为家庭共有,户口能体现家庭成员关系,有助于合理分配补偿款。例如,以户口为基础确定总的补偿份额,再依据人头数分配到具体家庭成员名下。同时,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不便的安置补助费用,一般是按户口来计算的,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按人头补偿:侧重于实际居住生活的人口数量,以保障实际居住者的权益。比如在一些地区,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给予安置面积或相应补偿份额,或者按照人均一定面积给予安置房,或者按照人口数量发放安置费等,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有些地区还会设置按户口人头的奖励,鼓励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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