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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原董事长刘绍勇被查需经哪些法律程序?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6-28 浏览:
导读:2025年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作为主导东航“黄金十年”改革的核心人物,刘绍勇的落马引发公众对国企高管权力监督、民航业反腐态势及职务犯罪法律责任的关注。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职务犯罪”的相关问题。

东航原董事长刘绍勇被查需经哪些法律程序?

  刘绍勇作为中管干部,其涉嫌违纪违法的审查程序需严格遵循《监察法》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具体流程包括:

  1.线索受理与初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反馈等渠道获取线索后,需初步核实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事实。

  2.立案审查:若初核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批准后立案审查,调查组可采取讯问、留置、查询、冻结等措施。

  3.移送司法:若涉嫌职务犯罪,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4.审理与处分:对违纪行为,由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党纪处分;对违法所得,依《监察法》予以追缴。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三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东航原董事长刘绍勇被查需经哪些法律程序?

民航业反腐为何聚焦高管群体?

  民航业反腐持续聚焦高管群体,主要因其权力集中且易滋生腐败风险。以刘绍勇案为例,其任职期间涉及重大决策权(如东航与上航重组)、资金支配权(如疫情期间亏损超600亿元)及人事任免权,易引发以下法律问题:

  1.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或收受贿赂,触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

  2.滥用职权:在国企改革、资产重组中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构成《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3.失职渎职:对安全生产(如MU5735空难)监管不力,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以上则是关于“职务犯罪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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