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需分情况讨论。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
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也可要求返还。假设小张为支付高额彩礼,背负巨额债务,婚后生活陷入困境,离婚时他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以缓解经济压力。
但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不予支持。不过,若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此外,若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法院同样会支持。如小钱在结婚过程中,不断向小周索要高额财物,明显超出当地彩礼习俗范围,离婚时小周可要求小钱返还这部分财物。
从法律定义来看,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向女方给付的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判断某类财物是否属于彩礼,核心在于是否以 “结婚为目的” 且符合当地习俗。
三金(通常指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等)因常伴随婚约产生,且金额较高,一般被认定为彩礼的组成部分。
改口费则与彩礼存在明显区别。改口费是男女双方在婚礼等场合,长辈对晚辈的赠与,通常在新人称呼对方父母为 “爸妈” 时给付,具有祝福和礼节性意义,不附加缔结婚姻的条件。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财物的给付场景、金额大小、当地习俗等综合判断。若三金是基于当地彩礼习俗、以结婚为前提给付,且价值较高,通常按彩礼处理;若仅是日常赠送的小件饰品,则可能视为一般赠与。改口费因多为小额、即时性的礼节性给付,极少被认定为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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