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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在线律师解答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怎么分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3-15 浏览:
导读:在去停止结婚准备的时分,关于在婚前买房的人家来说,是需求思索能否加上对方的名字,那么婚姻法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为了协助大家更好的理解相关法律学问,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同来理解一下吧。

婚前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相比于以往的规定不同,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在结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前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另一方也有出资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三)有关房产的规定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即使是在婚前买房,在婚后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就很好确定房产的归属,房产主要的分配方式首先是看产权的归属,其他因素其次,但具体的情况由具体分析。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怎么分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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