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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处理了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7-17 浏览:
导读:交通事故追尾后,若责任已明确但对方保险公司拒赔,需冷静应对。先核查拒赔理由是否合理,若因资料不全或条款争议,可补充材料或协商;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可通过向银保监会投诉或法律诉讼维权。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处理了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核查拒赔理由: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书面拒赔通知,明确引用合同条款,如“未如实告知”“事故不在保障范围”等。

  补充材料或协商:若因资料不全(如维修发票缺失)拒赔,按要求补交;若对条款理解有分歧(如“免责条款”模糊),可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明确解释或申请第三方鉴定。

  投诉或诉讼:协商无果后,向银保监会12378热线投诉,提交事故认定书、沟通记录等证据;若仍未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及时核定,属保险责任的,应在达成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过错比例分担。

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处理了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追尾事故中对方全责但未投保,如何索赔?

  要求对方个人赔偿:根据事故认定书,直接向对方主张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等损失,需提供维修发票、收入证明等证据。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若对方无力赔偿且符合条件(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可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

  法律诉讼:若对方拒不赔偿,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如房产、车辆、工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过错比例分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抢救费用等。

  以上则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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