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劳动者职业病维权难,难在哪?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1 浏览:0
导读:记者:目前劳动者在职业病维权方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吴建德(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者维权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恐怕是维权取证难的问题。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导致所谓的“劳动关系不明”,

  记者:目前劳动者在职业病维权方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吴建德(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者维权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恐怕是维权取证难的问题。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导致所谓的“劳动关系不明”,使得工伤认定无从下手,劳动争议也常常得不到受理。

  记者:最近,有人提议修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你如何看待这一提议?

  郑功成(劳动与社会保障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近日,河南农民工“开胸验肺”的个案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制度性缺陷。比如像你说的这个《办法》,对于劳动者的维权很不利,申请职业病鉴定当然需要提供凭证,但这个凭证不应当由用工企业来提供。

  记者:在职业病鉴定方面,会不会有很高的法律门槛?

  吴建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多项材料。从这些来看,法律门槛还是很高的。

  记者:法定职业病鉴定机构“独此一家”,是否也是一个问题?

  郑功成:我们现在的鉴定机构,依附于政府,不是严格意义的中立机构。一个地区由一家鉴定垄断的局面值得我们反思,一旦这家机构作出错误鉴定,劳动者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

  记者: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建立防治职业病的长效机制?

  郑功成:做好职业病防范是第一步。第二步是一旦发生事故,应当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利。这一环节中,鉴定机构的中立性非常重要。

  最后,工伤保险制度一定要全覆盖,不能把任何劳动者排除在外。如果没有社会保险,单寄望于用工企业,受害者很可能得不到补偿。

  吴建德:应最大限度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负担。我们建议在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前提下,劳动者只要证明自己受损事实的真实存在就可以了。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