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失业保险调剂金是以省、自治区为单位建立的失业保险\"后备基金\",目的是调剂所属统筹地区基金余缺,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的部分统筹。因此,失业保险调剂金应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其规模和筹集比例。应当

失业保险调剂金是以省、自治区为单位建立的失业保险\"后备基金\",目的是调剂所属统筹地区基金余缺,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的部分统筹。因此,失业保险调剂金应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其规模和筹集比例。应当综合考虑各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状况以及基金支付压力等因素,对部分统筹地区不同时期的基金缺口进行合理的测算,并以此为依据核定失业保险调剂金的规模。失业保险调剂金的规模确定后,再以各统筹地区依法应当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计算出调剂金的筹集比例。应当注意的是,失业保险调剂金的规模应当控制在一定限度内,不宜长期存在较大数额的结余,否则将影响基金净支出地区的积极性,也会造成基金的浪费。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