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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甲在一民营企业工作。老板为甲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但却不愿意为甲缴纳工伤保险。其理由是两者都是保险,办了一种就不能办第二种。如果哪位职工需办理工伤保险,保费自己出。请问,这两种保险一样吗?单位应否为职工办

  甲在一民营企业工作。老板为甲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但却不愿意为甲缴纳工伤保险。其理由是两者都是保险,办了一种就不能办第二种。如果哪位职工需办理工伤保险,保费自己出。请问,这两种保险一样吗?单位应否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而工伤保险是政府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即使你所在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不得要求职工个人支付。否则甲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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