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别克牌赛欧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3 浏览:0
导读: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3]220号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3]220号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是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在烟台的生产基地,其生产的赛欧系列小汽车,是由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转移该基地生产,并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对该公司2003年2月18日以后生产的SGM7160SL、SGM7160SLX、SGM7160SLXAT、SGM7160SC、SGM7160SCX、SGM7160SCX AT别克牌赛欧小汽车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