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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动迁不能只是口号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4-01 浏览:0
导读:人大代表:阳光动迁不能只是口号“根据我我从事房地产工作的经验,上海在动迁中阳光动迁方面还做得很不够“——上海市人大代表孙某在今天下午的该市人大“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专题审议&r

  人大代表:阳光动迁不能只是口号

  “根据我我从事房地产工作的经验,上海在动迁中阳光动迁方面还做得很不够“——上海市人大代表孙某在今天下午的该市人大“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专题审议”会上,提出要求该市政府、市房地局做到“真的阳光透明,减少矛盾”。

  孙某说,在具体动迁中,动迁户常常不能了解动迁信息,而且,动迁者常常对不同拆迁户提供不同的信息,这种不透明常常滋生腐败。市政府,房地局要抓落实,制定政策,明确动迁应该透明到什么程度。

  孙某强调说,“阳光动迁不能只是口号,不能只是宣传业绩的广告”。

  孙某同时对动迁评估时点提出意见。他说,动迁评估时点常常是在拆迁许可证版发之日,但一个动迁基地,可能01年评估,08年才动迁完毕。按照有关法律要求,评估价格在房地产市场稳定的情况下可以保持半年有效。但动迁却没有这样操作。一旦不能达成协议,强迁就按照评估时候的很低房价补偿,往往导致矛盾激化。他建议,评估时点要重新修订,不能三五年都有效,这不公平也不科学。

  其次,孙某提议,要提高动迁队伍的政治素质、综合素质、法律素质。现在强调依法行政,动迁有市政商业动迁,也有商业动迁,商业动迁现在也动辄有强迁裁决,这不是不可以,但是需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据他了解,有的强迁过程中,对女同志扭胳膊,把别人胳膊都扭断了的情况。个别人的野蛮动迁,对上海政府形象很大影响。孙某说,注意到房地局已经有措施,希望大学生进入动迁队伍。他建议,加强队伍建设应该放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吸收一些法律专业背景的人,也对依法动迁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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