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每年春运期间,车多人杂,是交通事故多发期。再加上,今年的春节过后连续出现了冬季特有的雨雪霜雾等恶劣气候,给春运客流返程带来极大的压力和困难,由于冷暖交替无常,气温变化大,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专家面对面》栏目邀请了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有丰富经验的裴敏律师,教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问:我开车与一辆电动车造成碰擦,导致电动车倒地,致使电动车主右肩部骨折,现在医院开刀疗养,但是保险公司说医院里除了医保范围内的资金可以报销,其余的不能报销,涉及的金额3万以上,伤者开刀肩部固定的是国产不锈钢板。医生用的药,有些不是属于医保范围内的,伤者用的内固定钢板,保险公司也不是全部报销。我该怎么办?
答: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都设定是按照医保的标准,这是不合理的,医保是针对疾病的,保险公司应该考虑工商规定的目录,保险公司的该项规定是属于霸王条款。建议伤害治疗完后,不要和保险公司协商,而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可以自己先行垫付医疗费,然后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不考虑医保的目录的。
问:我在年初八的撞到别人的车,其实双方都有责任,当时对方很凶,要我赔钱,我就把身上的九百块给他了,但我有车险的啊,不应该由我赔钱的啊,我该怎么把钱要回来呢?
答:车辆投保了,发生了交通事故应由保险公司赔,网友的过失是没有报案。他应该先报交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像这种简单的事故,交警采取简易程序认定事故责 任。还有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网友的事故这么小,交强险就可以赔偿了,所以他还要向交强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不处理是保险公司的失误。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 最重要的是报案。
问:我母亲被一辆汽车撞了,事故鉴定对方负全责,当时的医药费是对方出的,并且说好过几天再赔偿误工费用,但车主走了之后就一直联系不上了,打他的手机,把我设置成黑名单。我现在该怎么办?
答:车辆撞行人,如果是全责的话,是会有事故认定书得,正常情况,公安会将事故双方的信息以及车主的信息记录在案(包括双方的电话号码,身份证信息等),如果对方没有足额赔偿,你可以到法院诉讼,可以起诉驾驶员,如果车主有过错,也可以起诉车主,另外,保险公司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交了交强险,保险公司是第一责任人,起诉的时候别忘了起诉保险公司。
问:我朋友开车左转弯过隔离带时,被迎面来的车撞了,迎面来的车又撞了一辆超车的小车,结果超车的小车压死了一人,责任在我朋友,他的车全险,也愿意赔偿,这样能判刑吗?
答:对交通事故得处理,一般的处理方式,是能赔偿尽量赔偿解决,如果可以和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出具一份刑事谅解书,正常情况下可以判缓刑,一般情况下,如果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并且积极赔偿,不会被判刑。
问;我老公在十字路口和一辆北京现代撞了,对方是醉驾又超速还逃跑,我方有点违章,新《交通法》说在十字路口没有信号灯,左边的车要让右边的车先行,这个事故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答:一般事故责任以交警支队的认定为主。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书,是事故成因的认定,醉驾和超速对事故的后果有影响,是考虑事故成因认定的因素。所以,你老公的醉驾以超速行为是否属于违章行为,在事故责任认定的责任划分,还是要看交警支队针对实际情况而作出的。
问:我开车把别人撞了,我主动报了120、110,并把病人弄到医院医治,医疗费我全部给了,对方只是只是受了点轻伤,病人家属要求我给几千元,合法吗?
答:需要看受伤的程度,轻伤的概念有很大的幅度,正常情况下可以考虑住院的时间,以医生认定的时间为准,以及回家疗养的时间长短,需要综合考虑,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问:我岳父在公路边上打着电话正常行走时,被一轿车撞致重伤,送至医院后至今仍在治疗,花费治疗费已近30万,司机只拿了2万就不管了。该车是二手车,没上保险也没有过户只有买卖字据,我们将司机起诉至法院,要求先付治疗费10万元。法院判决责任划分2:8。该司机有支付能力但拒不执行判决,该怎样做才能让对方赔偿医疗费?
答:这是法院执行的问题,是否有支付能力需要证据,如家里有房产,把房产卖掉后,没有用来赔偿,这时候可以认定有支付能力。如果证明有支付能力,但对方拒不支付赔偿,法院可以拘留对方,要求赔款,如果仍不支付,可以起诉他承担拒不支付的相关民事责任,民事判决是始终有效的,如果以后发现他有能力支付,仍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支付赔偿。
问:司机上班期间,驾驶车辆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该司机负主要责任,能否认定为工伤,有什么法律依据?
答:关于交通事故的工伤,法律规定的情形是,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事故认定为工伤,其他交通工具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不是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你先申请工伤认定。
问:我开车在并道时与直行车辆相撞,因车损比较严重,当时拨打122报警。警官来电话询问了大概情况,然后告诉我们报保险再到交警队。我们去交警队后,让我们双方签了一个和解协议,我全责,通过保险给对方修车,等定损单下来后再来签订责任认定书。待两车的定损单出来后,我发现定损金额远远超出了简易事故的额度。正常应该走一般事故的程序,但是之前没有扣车,也没有验车,目前车都快修完了。我需要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去理赔。这种情况一般怎么处理?
答:和解协议对事故本身没有大的影响,没有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是有效的。定损金额超出额度并不影响简易程序的效力。
问:我因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我负全责,现在对方说他的车修好了,但是转让出去的话,他的车属于事故车,要比之前少卖三四千块钱,这笔钱是不是也应该我来赔偿?对方说他是公事外出发生的车祸,现在受伤在家休息半个月,公司的订单损失的钱也要我们赔偿,这合理吗?他们受的都是轻伤,没有住院,我们需要赔偿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答:事故车的转让少卖钱,也就是贬值损失,一般情况下,除非对方愿意,不然,这个贬值赔偿很难获得赔偿。有些法院也是不支持这个贬值损失的,所以,如果针对这个进行起诉,是有风险的。因公受伤的情况一般适用侵权责任法来赔偿,你说的公司订单的损失是间接损失,不是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损失,法律规定是不赔的。
问:因受人所托开车去接人,在被接人家吃饭喝了点酒,行车过程中撞上了大路上的砖堆,司机和被接人均受伤,现在被接人要求司机赔偿损失,请问这个责任怎么分?(无驾无牌车)
答:应该有司机来负全责,被接人作为一个乘客,不需要承担责任。
问:我老公开车,撞到前面一辆电动三轮车,车上有个老头63岁,我马上送他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软组织受伤和头部有积水,可以先回家观察,但对方非要住院,住院20多天了,在医院打的也是活血化淤的针水,共花了我一万多了,我现在也没钱,车是借来的,也买了不记免赔险,问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答:不计免赔险是第三者责任险的,这个损失保险费是足够用来赔偿的,如果保险不愿意赔付这么多,那么,你只能到法院去起诉,法院判了多少就要赔多少。伤者是老人家,虽然医生没有建议住院,但是出于对老人家的身体考虑,坚持住院是可以理解的,法院也是会认可的。
问:无证驾驶报废车撞死人,交警到现场处理后,要几天才能立案?如果事故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可以不立刑事案件吗?
答:意外死亡通常要有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医院也会出具死亡证明,但无论如何,都需要到公安机关去进行销户,所以,这个撞死人的行为责任是不可以避免的。
问:在高速公路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和一家汽修厂签了委托书,委托处理交通事故及修理汽车;车子是公司的,现在公司不同意该修理厂修理,要求到正规4S店修理,但是现在汽修厂,提出要我们交出1.5万元才能把车子拉走,车子的行驶证件也不给我们,而且对方在保险公司拍了照片后私自拆解了我们的小轿车,车子至今没有定损。我们认为对方提出的金额过高,请问怎么走法律程序?
答:网友提出到4S修理车辆的要求是合理的,但要在修理店拆解前提出来,拆解后提出来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在修理店定损,至少对哪些零件需要修理有了了解,但他可以不确认,可以要求到下一家修理店修理。
问:我的叔叔骑自行车被从后面同向而来的一辆箱货车侧面擦到,受了重伤,箱货车驶离现场。当时有路人发现并大声呼喊“撞人啦,停车”,但车未停。后经交警调查找到肇事车,但车主说不知道。现在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肇事后不走正常路线,故意走小路;另外现场有一证人说看到车内副驾驶有一人肇事后从窗户向后方看了。请问,可否认定对方逃逸?
答:证据被公安机关采纳了,可以认定为逃逸。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车辆确实不是走正常路线,另证据、证人能证明车祸发生后车内有人向后方看了,说明当时是知道撞到人了,可以追究肇事者的逃逸责任的。
问:普通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赔偿时,除了医疗费,是否可以主张其他费用的赔偿?(比如什么误工费啊、交通费啊..)
答:没有人员伤亡就没有医疗费了,他的意思应该是说无人死亡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按《侵权责任法》处理,误工费、交通费等是实际损失,应当赔偿的。车辆发生事故对受伤的人有心理影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伤得严重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对劳动能力影响状况,按伤残等级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可以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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