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17岁少年满足性欲大白天闯入学校女厕持刀强奸15岁少女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9-06 浏览:0
导读:一名17岁的少年为满足性欲,竟在大白天闯入学校内,趁一名15岁的女生上厕所之际,尾随进入女厕持刀威胁并强奸了这名女生。7月27日,记者获悉,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人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
一名17岁的少年为满足性欲,竟在大白天闯入学校内,趁一名15岁的女生上厕所之际,尾随进入女厕持刀威胁并强奸了这名女生。7月27日,记者获悉,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人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作案工具——匕首、水果刀各一把予以没收

    一名17岁的少年为满足性欲,竟在大白天闯入学校内,趁一名15岁的女生上厕所之际,尾随进入女厕持刀威胁并强奸了这名女生。7月27日,记者获悉,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人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作案工具——匕首、水果刀各一把予以没收的一审判决。

      据介绍,2009年8月9日13时左右,宜宾县蕨溪镇双牛村17岁少年刘某在宜宾县泥南乡火箭村小学校内操场玩耍时,趁被害人陈某(15岁)独自一人到该校旧楼二楼上厕所之机,手持水果刀和匕首各一把尾随进入厕所,采取持刀威胁的方法强行脱去被害人陈某衣裤,将陈某按在厕所地上实施了奸淫,后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采取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在学校强行与女学生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胡庆元 记者 刘侠)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