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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业主有优先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9-14 浏览:0
导读:小区车位业主有优先权 法律咨询物权纠纷成热点 本报讯 (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周赞辉)昨天上午,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广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在广州英雄广场举办了一小区车位业主有优先权   法律咨询物权纠纷成热点   本
小区车位业主有优先权 法律咨询物权纠纷成热点 本报讯 (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周赞辉)昨天上午,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广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在广州英雄广场举办了一 小区车位业主有优先权   法律咨询物权纠纷成热点   本报讯 (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周赞辉)昨天上午,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广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在广州英雄广场举办了一场“律师宣传日暨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据了解,市民的疑难问题大部分与《物权法》有关。  在咨询现场,小区车位问题成为焦点。一名住在珠江太阳城广场一个小区内的业主向现场律师李振华咨询:他所居住的小区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场公开向社会发售,价位抬得很高,导致一些业主想买车位又觉得贵,开发商的做法是否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呢?  李振华耐心解释:《物权法》规定:在一个小区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管理费,这些费用将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建设。属于小区开发规划内的车位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理,但是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在这个案例中,该开发商就违反了后面这条规定,违背了合理的原则,属于炒卖小区内的车位,在《物权法》正式生效后,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  据悉,今年10月1日,《物权法》将正式生效。省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告诉记者,《物权法》跟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为了把这部法律通俗化,让老百姓看懂,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的律师们特意编写了通俗易懂的《〈物权法〉问答手册》,今天向市民免费派发100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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