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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进出口货物规定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9-18 浏览:0
导读:暂准进出口货物 暂准进出口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有条件暂时负纳进 出口 并豁免进出口许可证件,在特定的期限内除特殊因使用中正常的损耗外按原状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其特征是:。 ()有条
暂准进出口货物 暂准进出口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有条件暂时负纳进 出口 并豁免进出口许可证件,在特定的期限内除特殊因使用中正常的损耗外按原状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其特征是:。 ()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 (2)除另有规定外,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 海关 手续。 《ATA 单证 册》的使用 《ATA 单证 册》即《暂准进口 单证 册》。根据我国加入的,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项下的货物可使用《ATA单证册》通关。 《ATA单证册》用于替代各缔约方 海关 暂准进出口货物 和税费的国际性通关文件。《ATA单证册》一式八联,每经过一国 海关 使用一联,无需再填制两国之间往复进出口 报关单 和在第三国转口的 报关单 ;也无需提供担保金,由缔约方各国商会连环担保。海关可向本国担保商会提出税款和罚款的索赔,由本国担保商会垫付后,向持证人所在国担保商会追索,直至持证人。转自: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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