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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Ⅰ级或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12-03 浏览:0
导读: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就是:快。 为了做到“快”,总体预案强调,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总体预案对
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就是:快。 为了做到“快”,总体预案强调,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
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就是:快。 为了做到“快”,总体预案强调,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在报告的同时,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双管齐下”,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对于在境外发生的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要求,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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