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洗澡时烧伤小孩如何获赔
我亲人的一个刚出生小孩是到镇卫生院生的,生了小孩一天之后考虑到产妇生活照顾问题,故搬到卫生院内我一个亲威医生宿舍住下,未办理任何出院手续,住下的后一天想为小孩洗澡,我们那里都喜欢用一些草药给小孩洗澡的,所以洗澡水是我们自己从医院外面煲进来的,然后请该院本人接生医生为其洗澡,(该医生是上班时间)然后就出事了,小孩出现太面积烫伤,其院因没有设备现将小孩转到了广州市红十字会就诊,经红十字会检查烫伤面积达30%,请问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能向医院索赔吗,如果可以、责任是医院全负吗
律师解答:
您好,是可以向医院索赔的,医院应负全责,医院在赔偿了以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医生追偿。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法律讲堂
更多法律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