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协议离婚时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提出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1-31 浏览:0
导读: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又以、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又以、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
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又以、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又以、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