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案例:乘客下车途中受伤 公交公司赔偿五万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4-03 浏览:0
导读: 案例:乘客下车途中受伤 公交公司赔偿五万 2月25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乘客诉公交公司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调解,乘客钱某某获赔53000余元。 2010年5月15日20时10分左右,公交公司职员蒋某驾驶公交

案例:乘客下车途中受伤 公交公司赔偿五万

2月25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乘客诉公交公司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调解,乘客钱某某获赔53000余元。

2010年5月15日20时10分左右,公交公司职员蒋某驾驶公交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洋海线南通市通州开发区银河桥北侧60路站点时,乘坐在该车上的原告钱某某从后车门处下车,在钱某某下车过程中,蒋某关闭车门,致使钱某某被关闭的车门推倒在车门外的地上受伤。当日钱某某被送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2011年2月11日,钱某某向通州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蒋某、公交公司赔偿其损失7万余元。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系公交公司职员,其履行职务行为致钱某某人身损害,应由公交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蒋某作为公交车驾驶员,在乘客未能安全下车的情况下即关闭车门,导致钱某受伤,公交公司应负损害赔偿责任;钱某某在下车过程中对自身安全未能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可适当减轻公交公司的赔偿责任。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了由公交公司赔偿钱某某53742.75元损失的协议。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