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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分核准登记事项?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1-12 浏览:0
导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份核准登记事项:(一)当事人对房地产不拥有合法权利的;(二)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三)登记机关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份核准登记事项:

(一)当事人对房地产不拥有合法权利的;

(二)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

(三)登记机关审查有疏忽,核准登记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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