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咨询:地热的球阀过滤器崩开导致的损失由谁负责
2009年10月23日我家地热的球阀过滤器崩开导致室内漏水足有半寸,室内的地板,家具都被浸泡了,而且给楼下也造成了损失。我是8月份装修的,一天没有入住。但这个房子是2007年就交工了,是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我去找开发商和物业,他们说已经过了2个供暖期,就是过了保修期。但我们那里有很多家都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我怀疑是产品质量不过关导致的,我们想和开发商打官司,请问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材料,打赢的可能性大不大
律师回答:
要对地热阀的质量进行鉴定。还要看质量保证期 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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