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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规定(修正)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1-21 浏览:0
导读: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文件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规定(修正)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1994-5-10 失效时间:0:00:00发布部门: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文件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规定(修正)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1994-5-10 失效时间:0:00:00 发布部门: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文件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规定(修正)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1994-5-10
失效时间: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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