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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1-23 浏览:0
导读: 9月4日,记者从广西河池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获悉,随着河池市各县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相应上调。 调整后市本级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到447元的失业保险待遇,比原来增加62元,县级市的失业人员可领

9月4日,记者从广西河池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获悉,随着河池市各县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相应上调。
调整后市本级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到447元的失业保险待遇,比原来增加62元,县级市的失业人员可领到400元,比原来增加了53元,县级的失业人员可领到354元,比原来增加46元。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构成,其中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按月发放到失业人员手中。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介绍,从本月起,河池市本级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406元,县级市的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364元,县级的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调整为322元。目前河池市有5476人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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