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1-26 浏览:0
导读: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5]4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多予、少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5]4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切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5]4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多予、少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5]4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全市全部免征。为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改革,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5年起,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农场职工、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
二、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后,各区县(自治县、市)、乡(镇)和村级组织减少的收入,由国家和市级财政给予转移支付补助。
二○○五年一月八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