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建筑防爆安全距离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4-23 浏览:0
导读:6/11/2008 9:36:38 AM 民用爆破器材库的分类: 永久性库:贮存使用超过3年的各类总库、分库; 临时库:贮存使用不足3年的各类总库、分库、发放站; 地面库、埋入库、硐室式6/11/2008 9:36:38 AM 民用爆破器材库的分类
6/11/2008 9:36:38 AM 民用爆破器材库的分类: 永久性库:贮存使用超过3年的各类总库、分库; 临时库:贮存使用不足3年的各类总库、分库、发放站; 地面库、埋入库、硐室式 6/11/2008 9:36:38 AM
民用爆破器材库的分类:
永久性库:贮存使用超过3年的各类总库、分库;
临时库:贮存使用不足3年的各类总库、分库、发放站;
地面库、埋入库、硐室式库。
永久性民用爆破器材库与周围村庄、居民建筑物、工厂和设施(如公路、航道和铁路线、高压线等)的外部安全距离按《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1998)中表4.3.2确定。
临时性民用爆破器材仓库与周围村庄、居民建筑物、工厂和设施(如公路、航道和铁路线、高压线等)的外部安全距离,应先按表2一14选定各种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系数。再以该系数分别乘以表2-15中规定的距离来确定。
在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区内有多个库房同时存在时,为保证库房之间不发生殉爆而必须设置内部安全距离:
A1级库房或药堆间的距离,不小于表2-16中的规定;
A2级库房或药堆间的距离,不小于表2-17中的规定;
A3级库房或药堆间的距离, 不小于表2-18中的规定。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