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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借口潜规则拒不理赔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6-13 浏览:0
导读: 百度一下即可发现,关于平安保险的爆料还真不少,有拒不理赔的;有操作失误将保单时间打错的;还有以中奖为名兜售产品的;更有甚者,平安保险某银牌员工骗取保费吸毒…… 据半岛网报道,市民郑先生反映,母亲投了平安保

百度一下即可发现,关于平安保险的爆料还真不少,有拒不理赔的;有操作失误将保单时间打错的;还有以中奖为名兜售产品的;更有甚者,平安保险某银牌员工骗取保费吸毒……

据半岛网报道,市民郑先生反映,母亲投了平安保险的智盈人生附加意外险,包含身故保险金。但是在去年11月份,郑先生母亲突然生病住院后,保险公司却以不在承保期,拒绝赔付,之后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又以其“骗保”为名,拒绝承担身故保险金。

事件回顾:

2009年8月份,郑先生的母亲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了智盈人生附加意外险,年交保费4000元,保额8万元。

2009年11月份,郑先生母亲突然头痛进了医院,被查出是脑出血,情况危急!但是保险公司却表示,有3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得病是不承保的。

老人昏迷了半个月后不幸离世。在递交了理赔申请之后,2009年12月份,理赔结果出来了:拒绝理赔,原因是其母亲未如实告知在签合同时患有高血压,只能退还部分保险费。

市民反映:理赔一波三折 保险公司骗保

“我母亲确实是有高血压,但是当初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说了。”郑先生说,业务员也说了有可能入不上,说是公司会抽查,如果被抽查到有高血压,可能会增加保费,或是拒保。而且当时业务员还建议他母亲如果被抽查到就喝点醋以平稳当时的血压。

《新保险法》规定,业务员和投保人签合同是一种职务行为,代表了保险公司,合同的顺利签订视为保险公司同意承保该投保人,不允许解除合同。但是保险公司却以一句“未如实告知”,就单方面称其为“骗保”。

平安回复:一切按合同来

半岛网援引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的话,公司确实是有规定,投保后前三个月属于观察期,如果出现问题,不予以理赔。对于此条款未列入合同,“潜规则”也不具有法律效应,该工作人员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一切按照合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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