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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该如何处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9-26 浏览:0
导读: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农村居民愿意把自己的转让给他人,然后搬到城市里居住。为此,却常常会引发宅基地转让纠纷。那么,对于宅基地转让协议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杰睿律师为您详细解答。遇到宅基地转让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农村居民愿意把自己的转让给他人,然后搬到城市里居住。为此,却常常会引发宅基地转让纠纷。那么,对于宅基地转让协议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杰睿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该如何处理

1、协议要看具体的签约对象

宅基地转让协议的效力要看具体的签约对象,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的,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如果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且未获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就是无效的。因为根据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为了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和生活需要,不能像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成员进行转让。

2、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

根据的规定,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但是由于关系的人的基本居住权和生存权,因此一味的恢复原状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采取了变通的做法,如果房屋尚未交付使用的恢复原状;如果该房屋已经交付买方居住使用,那么本着尊重和维持现状的原则处理,驳回产权人要求购买人迁出的诉讼请求。

3、如果遇到怎么办

宅基地转让协议签订履行后遇到拆迁的,那么法院可以直接以判决动迁款的归属的方式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如果购买人是被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动迁款均归购买人所有,如果购买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甚至是城镇户口的,那么在动迁款分配过程中按照三七开的原则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希望以上有关宅基地纠纷的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建议您在准备转让宅基地前,最好是先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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