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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1-06-11 浏览:0
导读: 新华网频道3月31日电(记者 陈健)4月1日起,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农村居民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标志着成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成都市社保

新华网频道3月31日电(记者 陈健)4月1日起,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农村居民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标志着成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3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是:户籍关系在成都市的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 

陈东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特点在于,相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门槛更低;并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可相互转接,前后连续计算,即无论参保人是农民还是城镇职工, 不管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在政府补贴方面,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按《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计发,在此基础上,再按四川省政府规定标准每月补贴基础养老金。16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缴费期间政府按缴费基数的2%逐月或逐年补贴。 

在待遇领取上,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同时按四川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补贴。 

陈东说,成都从2003年实施统筹城乡相关改革以来,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向农民延伸;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标志着成都建立起了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两大支柱 构成的、相互转接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并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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