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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担任独立董事需哪些条件?法定独立董事有哪些权利?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1-07-22 浏览:0
导读: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那么,法定担任独立董事需哪些条件?法定独立董事有哪些权利?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法定担任独立董事需哪些条件?

法定担任独立董事需哪些条件?法定独立董事有哪些权利?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只是《指导意见》的原则性规定,我们一般建议应当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担任,当然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的权威人士也是适当的人选,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中国证监会将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并有最终决定权。

法定独立董事有哪些权利?

法定担任独立董事需哪些条件?法定独立董事有哪些权利?

  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是独立董事,我国公司法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利有: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迩来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独立董事存在哪些风险?

法定担任独立董事需哪些条件?法定独立董事有哪些权利?

  目前独立董事所面临的的法律风险责任有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三种,其中民事法律责任又存在有对公司的责任和对第三人的责任。

  具体的法律责任有:

  1、作为公司的决策者和管理者,独立董事必须履行对上市企业的忠实义务以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义务,否则其依法必须对其不当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为了确保赔偿请求得以实现,索赔方往往会在起诉公司的同时将公司的管理层列为共同被告,甚至直接起诉董事或高管人员个人。

  3、除非与公司之间有补偿协议,高管人员不能使用公司的资金为个人支付抗辩费用或索赔。

  《公司法》第59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法定担任独立董事需哪些条件?法定独立董事有哪些权利?”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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