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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行贿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行贿罪最新量标准是什么?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1-08-05 浏览:0
导读:行贿相对受贿来讲。这受贿的需要处罚,这行贿当然也是。2021行贿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行贿罪最新量标准是什么?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1行贿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1行贿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行贿罪最新量标准是什么?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具体分为对个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三种情况 :

  对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

  对个人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

  对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③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

  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021行贿罪需要哪些证据?

2021行贿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行贿罪最新量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在犯罪主体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自然情况。

  在主观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动机、目的,犯意产生的原因、过程。

  在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方面:

  1、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

  2、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行贿人与受贿人的关系;

  3、给予财物或返还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

  4、行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等;

  5、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二、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在刑法理论中,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合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相对行为之结合为构成要件的共同犯罪,如果缺少任何一方相对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犯罪。基于行贿行为与受贿罪的对合关系,行贿人与受贿人的供述应该相互印证。因此,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证明行贿人犯罪的最重要的证据。在此,需要证明的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受贿人与行贿人的关系;

  2、收受财物或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

  3、受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及存放、使用、消费等对受贿金钱或物品的处理情况;

  4、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收受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包括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

  三、证人证言

  1、行贿知情人的证言,行贿知情人的证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知情人与行贿人、受贿人的关系;行贿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金钱、财物的数量;行贿人行贿的原因,即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情况。

  2、受贿知情人的证言,受贿知情人的证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知情人与受贿人、行贿人的关系;受贿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金钱、财物的数量;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或收受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情况。

  四、物证

  物证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起获的贿赂赃款、赃物;

  2、犯罪嫌疑人用受贿钱款购买的物品。

  五、书证

  书证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证明犯罪嫌疑人主体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2、证明犯罪嫌疑人行贿前支取钱款的银行存折、支取凭单;

  3、犯罪嫌疑人行贿前后所作的笔记、日记、日历、台历记录;

  4、犯罪嫌疑人购买贿赂物品的发票;

  5、受贿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证明、单位职务、职权证明;

  6、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批示、文件;

  7、支出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合同书,履行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8、受贿人收取贿赂的笔记、日记记录,银行存款的存折等。

  六、鉴定结

  对能够证明行贿人、受贿人行受贿行为的签字笔迹,应当作刑事科学技术鉴定。

  七、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抓获经过,应表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

  2、如有犯罪前科,应调取前科判决书、释放证明书等;

  3、如有立功或重大立功情节,应有证明立功或重大立功的书面材料。

2021行贿罪最新量标准是什么?

2021行贿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行贿罪最新量标准是什么?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关于自首,本法第 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又是对应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受贿人的揭发检举,属于立功表现,因此,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受贿犯罪,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本条第2款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是对我国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21行贿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行贿罪最新量标准是什么?”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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