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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事故轻微伤对方恶意住院怎么办?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2-05-31 浏览:0
导读:在繁忙拥堵的上班高峰期,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在所难免的。一般的事故我们通过互相协商,或者是保险评估就可以轻易解决。那么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得到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事故轻微伤对方恶意住院怎么办?

  在繁忙拥堵的上班高峰期,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在所难免的。一般的事故我们通过互相协商,或者是保险评估就可以轻易解决。那么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得到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事故轻微伤对方恶意住院怎么办?

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事故轻微伤对方恶意住院怎么办?

  轻微伤住院的法律规定承担必要的治疗费用,如果不是治疗所需的费用不予支付。

  轻微伤的受伤人一直住院不出院的应对措施:

  1、对于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后,在保证受害者及时就医后,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时再与之理论为好。

  2、对方在医院只是接受一般的医疗,而实际没有住院的行为,平常人们称为叫做“挂床”,这肯定不是属于正常的行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们治疗疾病时,挂床的行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许的,甚至还会对就诊的医院进行处罚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中患者的这种情况就不在此例了。因此,医院也不可能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此医院通常可能不属于那种正确的市级医院。当事人可以去给对方讲,对方的就诊医院一定要是县市级医院的医疗发票才能报销,如果是这种只知挣钱,不讲医德的医院所开具的单据,保险公司是不可能为之报销的。并告诉对方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赔偿事宜。

  3、及时与办案警官保持沟通,并向他们通报对方的就医实情,为日后的调解和诉讼作准备。

车祸后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事故轻微伤对方恶意住院怎么办?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相关问题的详细解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我们的律师将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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