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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3-05-28 浏览:0
导读:家庭成员包括在同一家庭生活的夫妻、父母、子女及其他成员,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姐妹等。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如何认定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

  家庭成员包括在同一家庭生活的夫妻、父母、子女及其他成员,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共有财产关系的形成必须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如家庭成员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家庭成员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或家庭成员将收入交归于家庭,或共同购置家庭财产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何认定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双方是否有把房子约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内容判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时,如果是夫妻一方购买,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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