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赠与的时间及父母是否有明确的表示。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赠与房产,且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套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在结婚之前,父母赠与了房产,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这是给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这套房产一般被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在赠与房产时,明确指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且这一约定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所体现,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被指定的一方个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依据以下方面:
1、财产获得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是属于单方个人财产的话,按照协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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