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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如何理解刑法中对未遂人身伤害犯罪的一般追责原则?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3-30 浏览:0
导读:在刑法中,未遂的人身伤害犯罪,即行为人意图伤害他人身体,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得逞的行为,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对于此类犯罪,我国刑法采取了一套特定的追责原则。

如何理解刑法中对未遂人身伤害犯罪的一般追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即使行为人没有实际造成伤害,只要其有明确的伤害意图并已开始实施行为,但因某些外部因素未能成功,仍会被认定为犯罪,并可能受到法律制裁相对于已完成的犯罪,未遂犯的处罚会相对较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未遂的人身伤害如何定罪量刑?

对于未遂的人身伤害行为,通常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和量刑。未遂的人身伤害,即犯罪人已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达到预期的伤害结果,这种行为被称为未遂犯。在刑法中,未遂犯与既遂犯一样,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处罚通常会比既遂犯轻。

对于人身伤害的未遂行为,如果行为人有明显的伤害意图,并已实施了伤害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造成实际伤害,那么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未遂)来处理。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指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犯罪未遂的情况,“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的人身伤害,具体量刑需要考虑犯罪情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由法院依法判决。

未遂的故意伤害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未遂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取决于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未遂,以及其严重程度。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情况。对于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伤害行为,但因某种原因(如被他人阻止,或者受害人并未实际受伤等)未能造成伤害结果,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

在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时,法院会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的危险性、以及未能得逞的原因等因素。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使没有实际造成伤害,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上述规定,即使未造成实际伤害,只要行为人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并已着手实施,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处罚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

刑法对未遂人身伤害犯罪的追责原则是以犯罪人的主观恶意和实际行为为判断基础,尽管未造成实际伤害,但依然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未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我国刑法的预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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