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名后商标权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和维持基于注册,而非公司名称。公司改名后,如果原有的商标仍继续使用,并且在商标局完成了商标权人名义的变更登记,那么商标权依然有效。公司名称改变只是改变了商标权人的名称,不影响商标权本身。如果未进行变更登记,可能会在法律程序中引起一些困扰,但并不会立即导致商标权失效。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异议失败有何后果?
商标异议失败的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标注册:如果商标异议失败,通常意味着商标申请人有权继续其注册流程,该商标可能会被成功注册并获得法律保护。一旦注册,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商标可能会构成侵权。
2. 法律费用:异议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尤其是在异议失败后,若被异议方选择追偿,异议方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3. 商业影响:异议失败可能会对异议方的商业策略产生影响,因为他们无法阻止特定商标的使用,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自身的品牌定位和市场竞争力。
4. 诉讼可能性:如果异议方认为异议过程有误或存在不公平,他们可以选择上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这将是一个时间和资源的消耗过程。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标局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公告、驳回申请、异议不成立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以上规定明确了商标异议的程序、期限以及异议失败后的救济途径。
公司改名后,应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权人名义变更申请,以确保商标权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时,持续、合法地使用商标也是保持商标权的重要条件。在这一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援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指导。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是您获取法律知识的绝佳平台!在这里,您可以关注3万+注册律师的日常科普,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遇到法律问题?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最新法律讲堂
更多法律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