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那么彩礼钱通常被视为女方个人财产。
如果彩礼钱是赠予女方父母的,那么它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双方结婚后将彩礼钱给女方,除非有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彩礼钱归女方个人所有,否则彩礼钱通常被视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离婚事件中,女方原则上无需退还男方所赠送的彩礼。
特定情况下需要进行返还的有:
双方虽然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过。
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彩礼,并且这笔款项导致其自身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这两种情况下退还应当以离婚为前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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