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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参加公司团建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24-02-28 09:41:33 浏览:0
  在参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活动与工作相关且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或者虽不在工作时间和地点,但由单位组织并直接从属于单位管理,理论上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参加公司团建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是指职工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对于公司团建活动中的受伤情况,关键在于判断该活动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单位对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责任。

1. 若团建活动是公司强制要求参加,且活动的目的与提升团队凝聚力、增进员工关系从而间接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紧密相关,那么在团建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有可能被视为“因工作原因”而受的伤,进而被认定为工伤。

2. 如果团建活动虽然是在非工作时间和地点进行,但活动的发起、组织和管理均由公司负责,同时职工按照单位的要求参加并在活动中遵循单位的管理规定,则在此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也有可能满足工伤的构成要件。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各地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证据做出不同的判决。

工作之余参加单位活动致伤是否计入工伤?

工伤认定通常涉及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对于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致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若单位组织的活动是与工作直接相关,比如团队建设、业务培训等活动,且是在单位规定的时间或地点进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此类活动中受伤,可以被视为“因工作原因”受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2. 若单位组织的是非强制性、与工作内容无直接关联的业余活动(如文体娱乐活动等),虽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但如果此类活动是单位鼓励员工参加,以提升员工凝聚力和福利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在这些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导致伤害,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中提到:"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对于参加单位活动致伤是否计入工伤,关键在于判断该活动与工作的相关性和单位的组织意图等因素。具体的工伤认定需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决定。

参加公司团建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需结合具体事实来判断,包括团建活动的性质、目的、组织方式等因素,并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若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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