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交通事故及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5、经法院判决或民事调解的,还需提供判决书或民事调解协议;
6、如伤者本人驾驶机动车受伤,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7、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8、初诊记录;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尤其注意要在存折复印件上写清楚联系电话,卡的复印件除写清楚联系电话外还要写上本人也就是户主的名字。
需特别提醒在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参保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您应及时报警,以备事后报销时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否则将会给您的报销带来不便。
二、单方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如您系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是否报警不是报销的必须条件,但您还需备齐以下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5、初诊记录;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2019交通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欢迎前来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