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一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六级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即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如果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和六级伤残的职工,如果难以安排工作,也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相关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工伤认定:职工需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2、准备申请材料:一旦工伤被认定,职工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受理机构。
4、审核与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要求职工进行医学检查或现场鉴定。
5、等级评定:根据审核和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评定出职工的工伤伤残等级,并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书。
6、结果领取:自评估材料被接收并进行登记之日起的第十五个工作日之后,由所在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人员前来领取评估结果以及所有已接收的评估材料。
7、申请赔偿:根据伤残等级评定结果,职工或其家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
相关条例: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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