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与故意伤害罪量刑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2-01 09:59:10 浏览:0
  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轻伤与故意伤害罪量刑区别是什么?其实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中量刑级别的一种。但可能有些网友对此不是很了解,那么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中轻伤的量刑标准。请看下文。

    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激情、义愤故意伤害犯罪的。

    轻伤的人数与轻伤的具体情节不同导致的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与故意伤害罪量刑区别是什么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