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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4-12-18 17:48:42 浏览:0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的有效行使期间。撤销权人必须在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该合同将视为有效合同,撤销权人必须接受合同的约束并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一般是一年,但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而产生的撤销权,其期限为九十日。

  撤销权的起算时间为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4、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5、一方乘人之危,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合同。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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