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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怎样才能解除?

发布时间:2024-12-24 10:30:12 浏览:0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依法订立的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协议成立时就生效。

  保密协议怎样才能解除?

  保密协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和解除合同。

  2、劳动争议仲裁解除:如果协议内容显示公平或者违法,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除。

  3、人民法院解除:劳动关系终止之后,竞业限制内容违法或者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解除。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是多久?

  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期限。不过,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那么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二年。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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