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关于将丙方劳动关系从乙方转移到甲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自 年 月 日起,乙方与丙方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并终止劳动关系。
2、丙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正式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3、乙方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再对丙方的劳资及社会保险负责。随同丙方劳动关系的转移,其劳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关系均转移至甲方。
4、甲方接收丙方劳动关系后,负责支付丙方薪酬及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丙方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保持当前水平,或根据评估员工贡献或业绩作出提升调整。
5、乙方不支付丙方经济补偿,但丙方在乙方的工作年限顺延至甲方,即丙方在甲方的工龄自其在乙方的入职之日起计算。
6、丙方与乙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代表乙方及不可以以乙方名义开展业务/工作。不可以用以往的工作关系进行与乙方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7、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代表甲方开展业务/工作,不可损害甲方的利益及泄露甲方机密信息。
8、本协议如有争议,可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名)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实劳动关系转移包括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三大块。
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首先去到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用于调档。
2、新单位出具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千万详细填写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申请给接收函用印,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老单位提档了。
4、回新单位完成存档。
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照以下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关于医疗保险的转移。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如果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时间长,中间出现断档的,必须补缴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