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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工资怎么算?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7-21 14:45:47 浏览:0
  在我们进入职场的时候,都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是需要赔偿给劳动者的,但是有很多人对赔偿有疑惑,今天大律师网的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这方面的问题,欢迎阅读了解。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工资怎么算?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其赔偿情况如下:

  1、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该基数应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按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计算,不包括年终奖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按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2、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双倍工资只能是差额。

  鉴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金,决定了在用人单位已经支付日常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即双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是什么?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相关资料,相信大家对此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若还有任何的问题可在大律师网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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