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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什么?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5-03 浏览: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通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么2018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2018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什么?

2018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是什么?

2018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⑴ 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

  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50%)

  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七)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八)额外经济补偿金计算及依据

  1、计算:经济补偿金x 50%

  2、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九)工资的认定标准: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2018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2018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比如2. 5倍,就不会受十二年的限制,这时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

  计算方法为:扣除三倍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个人缴税月工资。再以个人缴税月工资为基数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但是个人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2018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什么?

  劳动者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获得经济补偿的12种情况: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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